辛集市澳森热力有限公司: 报来辛集市澳森热力有限公司建设高炉冲渣水余热回收供暖工程项目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辛集市澳森热力有限公司建设高炉冲渣水余热回收供暖工程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辛集市澳森热力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辛集市澳森钢铁有限公司院内。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建筑总面积700平方米。主要利用澳森公司三座高炉冲渣水余热建设两座冲渣水换热站,利用现有背压发电机组发电后蒸汽建设一座集中换热站,同时新上配套循环水利理设施和除盐水生产设施。采暖外网管道采用普通螺旋钢管,沿程18km,双管道,为厂外居民供暖,满足300万平的供暖需要。年供暖面积300万平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255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550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 五、招标内容。按照《招标方案核准表》核定内容实施。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八、请辛集市澳森热力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我委(局)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辛集市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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