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澳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辛集市澳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澳森家园住宅小区四期项目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澳森家园住宅小区四期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辛集市澳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辛集市衡井线与教育路南延伸线交口西北角。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该项目总建筑面积40364.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7475.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889.6平方米。主要建设10#、11#楼(2栋19层住宅楼)、地下车库及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为78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780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 五、招标内容。按照《招标方案核准表》核定内容实施。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土地证(辛国用2015第0103291号、辛国用2015第0103292号)、规划设计条件(2015-08号、2015-09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八、请辛集市澳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我委(局)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辛集市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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